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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范体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赤院党字〔2019〕33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范体贵同志任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免去其科技与学科规划处处长职务;
金向荣同志任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免去其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职务;
郭志伟同志任纪委(监察审计处)副处长,免去其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李晓光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门爱华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免去其报刊社副社长职务;
洪锁柱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免去其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建华同志任教务处处长,免去其文学院院长职务;
敖恩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免去其数学与统计学院副院长职务;
尹辑文同志任科技处处长,免去其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孙永兰同志任科技处副处长,免去其科技与学科规划处副处长职务;
通拉嘎同志任改革与发展规划处处长,免去其建筑与机械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张立忠同志任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处长,免去其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职务;
齐建萍同志任校地合作处处长,免去其医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关立峰同志任校地合作处副处长,免去其历史文化学院副院长职务;
刘兴华同志任校园安全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实践教学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杨晓辉同志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职务;
吴宏同志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研究生院副院长职务;
孙惠春同志任工会主席,免去其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郭翔鹏同志任网络信息中心主任,免去其网络信息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智敏同志任网络信息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孙国军同志任学报编辑部主任,免去其报刊社社长职务;
欧阳玲同志任学报编辑部副主任,免去其科技与学科规划处副处长职务;
李军同志任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主任,免去其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职务;
王升同志任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欧秀兰同志任师范教育实践中心主任,免去其研究生院院长职务;
杨竟楠同志任师范教育实践中心副主任兼任附属中学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实践教学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刚巴图同志任蒙古学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蒙古文史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胡格吉乐图同志任蒙古学学院院长,免去其蒙古文史学院院长职务;
双喜同志任蒙古学学院副院长,免去其蒙古文史学院副院长职务;
孙永刚同志任历史文化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闫丽丽同志任文学院院长,免去其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郑国军同志任法学与商务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吕东明同志任法学与商务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免去其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职务;
刘艳华同志任法学与商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孙志永同志任师范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学生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王双全同志任师范学院院长,免去其实践教学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张德华同志任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师范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纪秀琴同志任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院长,免去其师范学院院长职务;
黄国荣同志任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康英华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免去其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蕾同志任音乐学院院长,免去其团委书记职务;
孟和白音同志任音乐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副院长职务;
阿木古楞同志任体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体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增同志任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研究生院副院长职务;
刘燕同志任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院长,免去其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孔祥武同志任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数学与统计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亚鹏同志任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副院长,免去其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丽明同志任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欧阳江城同志任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免去其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院长职务;
王素娟同志任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美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魏丽丽同志任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免去其建筑与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李悦同志任物理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曹万苍同志任物理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院长,免去其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董鸿飞同志任物理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何荣杰同志任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郭成同志任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院长,免去其生命科学学院院长职务;
刘汉一同志任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赵雪梅同志任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免去其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职务;
瑞云同志任基础医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医学院院长职务;
王洪武同志任基础医学院院长,免去其临床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全晓红同志任基础医学院副院长,免去其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李秀丽同志任口腔医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护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李占则同志任临床医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口腔医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郑春同志任临床医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护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李金龙同志任临床医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护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吕俊同志任护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临床医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赵明哲同志任护理学院院长,免去其口腔医学院院长职务;
周涛同志任护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纪委(监察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葛根萨如拉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任蕾同志兼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
刘淑媛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工会主席职务;
鲍金花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免去其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龙梅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免去其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刘士辉同志任农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建筑与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赵原地同志任旅游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王帅同志任纪委(监察审计处)副处长;
郭晓光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吴宏宇同志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春辉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晓坡同志任改革与发展规划处副处长;
刘伟学同志任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副处长;
白金刚同志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宋奇男同志任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高楠同志任校园安全管理处副处长;
才智颖同志任工会副主席;
乌兰图雅同志任蒙古学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韩长寿同志任蒙古学学院副院长;
张明同志任历史文化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吕富华同志任历史文化学院副院长;
孙红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陈文东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
周永振同志任法学与商务学院副院长;
刘云超同志任师范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孟凡珍同志任师范学院副院长;
张海燕同志任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副院长;
牛再霞同志任美术学院副院长;
汤获同志任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副院长;
李轩然同志任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
李晓伟同志任物理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副院长;
白春英同志任基础医学院副院长;
乌玉红同志任口腔医学院副院长;
姜喜玲同志任口腔医学院副院长;
张俊毅同志任临床医学院副院长;
刘海菊同志任护理学院副院长;
王玉花同志任护理学院副院长;
任振涛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
额尔敦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徐晓明同志不再兼任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职务;
免去徐振军同志教务处处长职务;
免去白洪波同志化学化工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孟宪虎同志校园安全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付玉华同志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宝音础古拉同志研究生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达布希拉图同志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李书海同志数学与统计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任爱君同志历史文化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文剑同志音乐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张志玲同志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免去陈晓北同志口腔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邱晓冬同志口腔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王伟忠同志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以上新提任正、副处级干部试用期一年。
中共多多28委员会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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