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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院教字[2018]49号 教务处关于认真落实《多多28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14

 赤 峰 学 院 文 件

赤院教字[2018]49

教务处关于认真落实《多多28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学院:

为切实提高校企合作办学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产业人才需求的对接,实现校企协同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请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学习《多多28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办法》(赤院院字[2018]55号),并按要求撰写合作专业实施报告,于20181022日前,将实施报告纸质材料送教务处综合科(崇学楼300室),电子版发送至jwczhk2012@163.com

联 系 人:刘春辉

联系电话:8300152

此通知。

附件:

1.《多多28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办法》(赤院院字[2018]55号)

2. XX专业校企合作办学实施报告

 

多多28教务处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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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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