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院教字[2018]35号
关于启动2018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2018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内教高函〔2018〕16号)要求,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学校组织了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并报教育厅审核备案。近日,教育厅下发《关于公布2018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内教高函〔2018〕41号),我校报送的12个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详见附件)经审核批准备案。现将项目开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启动时间:
二、项目周期:2年。
三、项目开展相关要求:
1.各相关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工作。
2.参与项目的各相关单位的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各级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参与创新创业训练任务的相关单位,要为参与计划的学生提供技术、场地、政策、管理等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
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对于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每个项目资助1万元,学校按照1:1的比例给予每个项目配套资金1万元。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各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学校将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项目成果包含必需材料和补充材料,其中必需材料为各项目的总结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将对各高校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验收结果组织审核评价,对审核合格的项目进行备案,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高校下一年度项目数增减的重要依据。
此通知。
附件:多多282018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多多28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