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部门简介+
    部门概况
    机构设置
    工作职责
    分管校领导
  • 作风建设
  • 支部生活
  • 规章制度+
    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采购相关
  • 下载专区
  • 首 页
  • 部门简介
    部门概况
    机构设置
    工作职责
    分管校领导
  • 作风建设
  • 支部生活
  • 规章制度
    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采购相关
  • 下载专区
  • 国家级
  • 赤峰市级
  • 校级

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 国家级
  • 赤峰市级
  • 校级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 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校级

多多28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办法

日期:2025-04-23

多多28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办法

赤院院字〔2024〕14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促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多多28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是指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对二级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量化考核和综合评价,客观反映二级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活动。

第三条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坚持客观公正、统一规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类实施的原则。

第二章 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第四条  绩效评价采取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方式,分别设置《多多28二级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见附件1)、《多多28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见附件2)。学校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际,适时对评价指标进行调整。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一)资产管理体系。主要评价二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

(二)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主要评价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和管理成效等。

(三)资产基础管理。主要评价资产清查、信息化管理、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

(四)监督考核。主要评价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组织、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及问题整改等。

(五)其他。主要对科技成果转化、资产管理工作创新或理论研究方面取得成效等,设置加分项;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设置减分项。

第五条  绩效评价工作综合运用座谈调研、资料核实、实地抽查、对比分析和综合评议等方式,按照相应评价指标分别对职能部门、教辅机构及二级学院资产管理绩效进行客观全面评价。

第六条  绩效评价等级设置为优(成效显著)、良(成效明显)、中(成效一般)、差(成效较差)四级。得分≥90分的为优;80分≤得分<90分的为良;60分≤得分<80分的为中;得分<60分的为差。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评价等级为“差”。

(一)违反国家、上级以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

(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八条  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筹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第九条  绩效评价以年为单位,每年十二月底前对二级单位当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进行评价。

第十条 绩效评价程序

(一)二级单位自评

二级单位按照本办法确定的评价指标、评分标准等,对本年度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学校综合评价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成立评价工作小组,对二级单位自评材料及数据进行核实,采取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结合二级单位资产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评价结果。

(三)结果公布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评价结果,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审定后公布。

第四章 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

第十一条  学校绩效评价结束后,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资产管理突出问题,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向相关单位发送整改通知书。相关单位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第十二条  绩效评价结果与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年度考核挂钩,并作为二级单位下一年度资产配置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单位,在资产配置、处置等计划方面优先保障;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单位,调整、减少其资产配置、处置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对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组织不力、推诿敷衍、弄虚作假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二级单位予以通报;对评价中发现违反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学校配置给附属单位使用的事业性资产,参照本办法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授权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师德师风监督电话:8300169 邮箱:zcysysglc@126.com
版权所有:多多28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